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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接待日明年每周加两天
明年1月16日开始,自考生到市自考办办理接考、免考、转考等手续时,除了每周五,其它工作日都可以了。市自考办将考生接待日调整为周一到周四。
考生接待日是市自考办为考生办理考籍转入、转出,专接本,二学历认定,课程免考及开具各类证明等手续而设立的。
以往市自考办的考生接待日为每周一、周四两天,为更方便考生办理相关手续,市自考办对此进行了调整,将每周接待日时间改为4天。每期自考成绩发放后,考生接待日还将改为连续接待(周六、周日补休息)。法定假节日、寒暑假及毕业审定期间考生接待日暂停。
需要办理手续的考生,可在接待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前去办理手续。
调整后的考生接待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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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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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1月15日 |
毕业审定期间接待日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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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1月26日 |
每周一至四接待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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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2月13日 |
寒假期间接待日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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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6月8日 |
每周一至四接待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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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6月22日 |
周一至周日全天接待(周六、周日不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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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7月16日 |
毕业审定期间接待日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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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7月30日 |
每周一至周四接待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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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8月27日 |
毕业审定期间接待日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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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12月10日 |
每周一至四接待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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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12月22日 |
周一至周日全天接待(周六、周日不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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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12月30日 |
毕业审定期间接待日暂停 |
信息摘自北京考试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