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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省校直属部:
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电大其他学习类型与开放教育试点并轨教学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央电大电校教[2002]27号)和《关于注册视听生与开放教育试点并轨有关事宜的通知》(川电大校教发[2002]86号)文件精神及今年3月全省学籍工作培训会的安排布置,注册视听生与开放教育试点并轨工作目前已进入分校操作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按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 1、时间安排
请各地在6月12日前完成学生成绩核对和并轨材料上报。
2、 2、成绩核对和更正
各地在核对成绩时若发现中央电大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有误,请于6月2日至6月12日带上正式成绩册和成绩合格证到省校考务科更正。
3、 3、并轨后的学分替代和教学计划
原则上学生已获得的原专业计划表中的所有学分均可在并轨后的新计划中找到对应关系,其中必修课和必选课的对应替换关系由中央电大规定,选修课的对应替换关系由省电大给出,对应课程的学分按新计划认定。中央电大未定义替代关系的个别必修课学分视作选修课学分。具体对应关系见附件二。
注册视听生并入开放教育后,各年级专业统一执行相应的2002级各专业注册视听生教学计划,该计划的进程表(附件二)随文下发,学生可据此了解自己已获得的学分及与毕业要求的差距。对未达到毕业条件要求者,在继续学习时按对应专业的开放教育试点项目2002级教学计划选课,同时按2002级秋季开放教育的学费标准进行注册和缴费。。
4、 4、并轨手续
原注册视听生学生愿意并入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继续学习的,需填写“注册视听生与开放教育试点并轨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一,请各地自行复制),每生交纳138元注册建档费。各地将申请表于6月12日前报省校学籍科,办理学籍异动。
附件一:注册视听生与开放教育试点并轨申请表
附件二:2002级注册视听生教学计划及课程对照表(见川电大校教发[2003]58号文件)
<br>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br>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注册视听生与开放教育试点并轨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注册视听生学号 并轨学号
注册视听生专业 并轨专业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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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州)电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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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省电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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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注:①“并轨学号”由省电大并轨后填写;
②“注册视听生学号”填转入中央电大教务管理系统(windows系统)中的学号;
③此表一式二份,分别留存市(州)电大和省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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