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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教育首发] 在人才培养、激励、流动、评价等方面建立、强化和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和环境,是建设包括高技术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高技术产业人才队伍的重要保障。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开展高技术产业人才培养工作
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尤其是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建设是“十一五”期间高技术产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 为了促进高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高技术产业自身的发展、并发挥高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作用,需要针对高技术产业内部不同类别的人才进行不同层次和模式的教育培养。
对于高技术研发人才,要加强高等教育与高技术产业的紧密结合。首先要对有关学科和专业结构进行调整,建立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育才机制;其次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让相关学科的研究生阶段教育走出学校,参与产业发展实践,提高高技术人才可适应性;同时要加快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一批高水平大学与重点学科,充分发挥高校作为高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此外还应充分利用国外和境外的高等教育资源,选拔高技术产业内部急需提升行业的学习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研究开发人员出国、出境参加针对性较强的培训,争取尽快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对于高技能生产人才,要充分认识到他们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培训基地作用,提高培训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层次;其次,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岗位培训、技术革新和攻关改进技能传授方式,促进岗位成才;第三,要通过完善高技能生产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制度,促进高技能生产人才的成长。
对于高层次管理人才,要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首先,应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选拔科技创新边际开始递减、有一定组织能力、了解或掌握一定业内技术的人员参加国内外MBA课程,实现其向企业家的转变;其次,应根据行业发展最新动向,邀请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家,组织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参加短期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化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二)以创新和业绩为导向进行高技术产业人才有效激励
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创新,而创新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更高的业绩,因此“十一五”期间我们必须坚持人力资源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要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对于高技术研发人才,要采取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首先,应保证产业内研发费用的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从整体上提高对研发工作的经济支持;其次,应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探索技术参股和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将研发人员的贡献股权化、期权化;第三,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确保高技术人才和其所在机构对研发成果的共同所有权;最后,还应设立行业奖项,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两方面的激励作用,对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
对高技能生产人才,要实行薪金报酬同在生产实际中通过解决技术性问题而创造的价值紧密联系的收入分配制度,不唯学历、职称、资历和身份,把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通过收入结构调整,即降低固定工资在高技能生产人才总收入中的比重、提高技术进步奖励和年终奖的比例,将贡献和收入直接挂钩。此外,我们还应通过福利手段鼓励创新、吸引人才,可以为他们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保单等。
对于高层次管理人才,首先,应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在实行年薪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收入结构,实行期权、股权激励,将其收入与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并同市场价格接轨;其次,应将激励机制同人才培养工作结合,采取带薪进修的方式将高层次管理人才选派至国内高等学府和国外有关机构进行短期培训;第三,还应给予他们具有个性化的福利待遇,用非货币化手段来体现对其贡献的肯定。
(三)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促进高技术产业人才合理流动
高技术产业相对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一大特点就是人员流动性较强,因此我们必须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高技术产业用人单位和高技术产业人才的市场主体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实现人才自身价值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
根据人员流动范围的不同,高技术产业人才的流动划分为产业内流动、区域间流动、产业间流动、国际流动等四个范畴。
产业内流动应以打破所有制限制为核心,促进高技术产业人才在高技术产业内部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的流动。可以通过兼职的方式使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人才到民营高技术企业从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工作,通过具有市场前景的项目企划吸引三资企业高管和研发人员到国有和民营企业任职,通过吸收股份制、民营企业顶尖人才参与国家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来提升他们的地位。
区域间流动应以统筹区域发展为核心,促进东部发达地区高技术产业人才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高技术行业流动。可以通过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等方式使东部高技术产业人才到中西部地区进行中短期的工作和服务,并通过户籍和人事档案管理仍在原单位保留、中央或东部地区政府牵头设立的专项奖励津贴、中西部地区设立的功勋荣誉奖励来增加他们的积极性。
产业间流动应以消除部门条块分割为核心,促进高技术产业同相关产业进行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可以通过科技咨询、兼职、顾问聘任等方式吸引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企业经营管理设计、项目开发和技术攻关等,通过设立财务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形式为高技术企业提供项目融资、资产负债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服务。
国际流动应以“引进来、走出去”为核心,促进国内外高技术产业人才双向流动。一方面应继续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鼓励已经担任一定管理职务或有一定研发成果的留学人员以不同方式为祖国服务;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提高引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以协调和服务为中心进行高技术产业人才宏观管理
高技术产业人才管理也应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协调和服务两大职能为核心,从宏观上、政策上促进高技术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这三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在人才培养上,要着力发展“学以致用”的教育体系。我们可以对高等教育相关专业进行调整,将实习和实践活动作为这些专业研究生层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高学历人员向高技术研发人才的转变;加大对职业和技术教育的支持力度,依托中等职业和技术教育形成高素质的高技术产业劳动者群体,依托高等职业和技术教育造就高技能生产人才;继续开展实用性强、有针对性的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和研修培训课程,为高技术产业培养复合型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在人才流动上,要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措施确保用人单位和人才的主体地位、维护高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公平竞争;通过发展行业协会来沟通产业人才流动客观要求和人才流动政策;通过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来建设统一的高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市场,从而形成具有鲜明高技术产业特征的、信息充分且联网贯通的、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化的、能够整合国内外两方面优势的高技术产业人才流动服务体系。
在人才发展上,要特别强调机制和环境的优化改善。我们可以通过税收优惠鼓励高技术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行股权期权激励、实行年薪制以及其他有利于创新和绩效提高的收入分配机制创造性尝试;通过立法、行业管理规定、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曝光和打击力度;通过取消高技术产业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高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生产人才岗位聘任制来打破人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此外,高技术产业人才宏观管理还应发挥其能够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的优势,将高技术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发展情况纳入高技术产业统计中,为人才宏观管理提供针对性较强的决策依据。我们可以通过国有单位人才统筹、结构调整、股份制改造来协调区域间、产业间、不同所有制之间的人才分布,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尖端性高技术项目的开展和高层次急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建立高技术产业创业基地、“孵化器”等为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各类人才提供其能够施展才华的“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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