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于1991年经建设部批准成立,是全国房地产行业人员的培训基地,承担全国性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资格培训。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2005]9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注册物业管理师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物业管理师担任,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注册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这从法律上确立了注册物业管理师的地位和物业管理企业配备相应数量注册物业管理师的重要性,另外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
中国物业管理师将于2009年10月进行全国第一次统一考试。
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2009年决定继续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详细内容如下:
申报条件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学历
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2.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培训内容
1.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经营管理》。共计72个课时。
2. 考前串讲为全科交费学员赠送项目,与培训分开进行,串讲将于考试前一个月内由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3. 每期班50人,额满开班。
培训地点
北京、上海、广州、南京、苏州等城市,详细时间、地点电话咨询。
培训费用
精讲班连续5天:1800元/人;
周末班8天:2800元/人;
串讲班2天:1000元/人。
联系方式
电话:010-83259955 8375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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