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函〔2005〕219号
各镇区财政分局、各培训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200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2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200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类: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即初级会计电算化(理论与软件操作合卷考试)。
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报考人员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东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总合格证》。凭该证书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
科 目 时 间 地 点 形 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20日,上午9:00-11:30 另行通知 闭卷、笔试
会计基础 11月20日,下午2:00-4:3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上机操作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培训机构报名时间及办法:
凡组织学员(学生)参加我市200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培训机构,需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附件1)的要求,对学员资料进行造册管理。
2005年9月15日前,必须汇总填写《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有关“考生报名数据资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有关费用务必于2005年9月26日前缴清。
愈期不报者,取消其当期报名考试资格。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四楼,联系电话:2482696,传真:2383746)
(二)个人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市200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个人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8-10月13日。东莞市会计学会为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个人考生报名点,负责办理我市考生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红底小一寸相片3张。
四、考试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3〕182号及粤价函〔2003〕245号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5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65元。
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一项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组织工作,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市2005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2.2005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OO五年八月九日
|
|
 |
| 快速搜索通道 |
 |
|